政府抓落实:重手整治见成效
2012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制订了《加强矿山开发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议案办理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区政府及区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矿山监管,规范矿产开采秩序,依法保护矿区生态环境,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非法开采行为得到震慑。区政府坚持将矿产资源整治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打六治”、打非治违、“迎调水、保水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矿山开采秩序。2012年以来, 区政府先后组织区综合执法、安监、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56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3批次,出动执法人员98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382家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5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矿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89份,排查事故隐患205处,立案51起,强行拆除采矿设施32处,暂扣、没收采矿设备45台套,移交司法机关6人,拘留4人,共关停、关闭矿山企业53家。目前,该区有采矿权的企业已从2010年的134家缩减至68家。
矿山企业监管日趋规范。一是建立了分级监管机制。通过对矿山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主管责任和执法部门监管责任,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实现了违法开采行为的早发现、早查处,形成了群防群治良好局面。二是健全了矿山信息监控机制。将矿山监管与综治网络、矿山卫片执法等工作进行衔接,实现“一个网、一张图”管矿。三是建立了媒体监督机制。通过网上问政、百姓问政等网络、电视栏目,加强对矿山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的监督,对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形成了日常巡查、部门监管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矿产资源管理新机制。四是建立采矿权审批会议制度。对新设采矿权矿业权、采矿权延续注销等,一律报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审批。五是建立了矿山管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矿山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复工及炸材、电力供应等实行预审和会审,实现了对全区矿山的阳光、动态管理。
矿区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近年来,郧阳区政府坚持把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放在矿产资源开发的首位,建立生态保护机制,依法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一是关停辖区高速公路、重要道路、铁路两侧,以及汉江郧阳区段等重要水域两岸可视区域内和重要旅游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的矿山。二是要求所有矿山企业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并督促矿山企业在采矿的同时做好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工作。三是足额征收矿山生态治理恢复保证金,保障矿山自然生态的治理和恢复。四是采取植树、挂网等多种措施,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全力推进“绿美郧阳”建设。目前,该区已先后对5家采石场裸露山体进行了山体石漠化绿网覆盖治理,对16个采矿区域通过播撒草籽实现了植被恢复,矿区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工作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只有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大胆地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才能不断前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