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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五城联创工作简报2018年第10期

时间:2018-05-10 11:51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第10期

十堰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4月份上半月各区、有关责任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情况

郧阳区: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等环境卫生及“十乱”现象进行了整治。开展“五小门店”专项整治,检查规范覆盖率达90%以上。制定了《郧阳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设置“三防”设施;严厉打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及时清运市场内外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启动除“四害”行动,采购灭鼠毒饵站10000个,毒饵5吨, 4月下旬开始集中灭“四害”。

张湾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对重点区域“十乱”现象进行清理整治,清理出店经营330余起,占道经营400余起,流动摊点420余起。制定了《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25个集贸市场的监管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开展“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经过摸底调查,全区城区共有旱厕593个。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通过6处10块大型LED显示屏刊播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公益广告(六堰广场2块,青年广场1块,邦辉酒店1块,四方新城1块,阳光栖谷4块,红卫工业新区路口1块)。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物业小区、老旧小区、“三无”小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十乱”现象,安装健康教育宣传栏50余块。开展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3处。开展主次干道、马路市场整治,清理出店占道经营90余起,清理夜市48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新建350个毒饵站,发放鼠药600袋。开展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落实卫生保洁、信息公示。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经营户288家。

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及时将市五创办有关文件转发至东风公司十堰基地各单位,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工作。对部分小区(凤凰小区、东山小区)重点卫生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小区主管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对辖区南浦市场进行自查自纠,市场面貌有所改善。

十堰日报社: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宣传,《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政府网开设了宣传专栏,《十堰日报》、《十堰晚报》专版每周一期;秦楚网、政府网不定时更新。

市教育局:做好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所有学校都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机关和学校开展无烟单位创建。

市公安交管局: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十堰市公安交管局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违法停车严管严处;完善交通设施,补划标识标线、增加提示牌、增设减速带。

市交通局:印发了《4月份五城联创任务清单》、《关于开展2018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在3个客运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牌;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在客运场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对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扫,对“四害”孳生地喷洒药物,安装灭鼠毒饵站71个。

市水利水电局:对河道环境卫生进行了督办,保持市管河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杜绝河道两岸污水明排、直排。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继续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修复8块河道公益广告并及时更换宣传内容。

市商务局:印发《十堰市商务局机关关于实行卫生责任区分解包联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市内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企业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市文体新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十堰城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复审督办检查的通知》;强化氛围营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刊播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对辖区歌舞厅、网吧等经营单位进行了督办检查。

市卫计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十堰市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开展健康教育,印制了健康教育手册,向病人及家属普及健康知识。各医院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医疗废弃物各环节处置管理。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开展分类指导,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督导检查1000余家单位。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

市食药监局:制定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联合工商部门、城管部门、社区等对校园周边、社区、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建立了各部门合力整治的工作机制。已检查食品药品经营户5000余户,消除无证经营和未亮证经营400余家,督促办理健康证700多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0余份,查办违法违规经营案件7件。

市工商局:建立包联机制,对照集贸市场的标准要求抓工作落实。3月21日召开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农贸市场国卫复审迎检工作。制定了《城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已提交市五创办印发。注重创卫宣传,要求市场通过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创卫复审宣传。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加大机械清扫的范围和频率,对27条主干道高压冲洗;加强作业车辆、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桶(箱)等设施日常维护。严格渣土施工管理,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联合公安、社区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户外广告宣传管理,督导四区修补或更换破损公益广告,百二河景区修复灯箱广告110个,新增40块,百二河绿地新增大型广告牌5块,各条河道下河口新增公益广告标语10块,山体游园新增宣传牌50块,人民公园新刊播广告牌19块,制作提示牌300个。

市房管局:对市城区410个物业托管小区进行拉网式巡查检查,拍摄督查照片2870余张,下发整改通知书301份,“三乱”专项治理面积9200余平方米,新增及更换公益广告230余个,督导物业托管小区绿化补植8600余平方米,更换破损垃圾容器160余个。加大局属十堰大市场、三堰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市畜牧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包片责任人及职责;加强对城区活禽市场监管,落实一月一休市、一周一消毒、一日一清洗。

市疾控中心:印发了《十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社区、学校、农贸市场、餐饮业、宾馆、工矿企业等设计了6种健康教育宣传栏模板、11种宣传标语。对城区车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举办了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市城区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的卫生监测工作。

下一步,各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针对《十堰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市五创办〔2018〕16号)中指出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要做好每月15日、30日的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工作,上报材料要有事实、有数据,切忌空话、套话,经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限上报市五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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