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卜昌学 贺昌琼 报道: 在生产汽车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本应经专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才能排放。但十堰一家企业,为了节省污水处理费用,偷偷关掉已经安装好的污水处理设备,然后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近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企业负责人李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李某在茅箭区武当路一偏僻小巷内开办了一家汽车零部件厂,并雇请马某等人为其生产汽车零部件。按照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李某安装了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并经环保部门检测达标。作为企业法人,李某还参加了环保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对工业废水如何处理也非常清楚。
不过在具体生产工程中,李某并未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了省下污水处理环节的费用,李某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授意工人在夜间生产时,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中。
去年3月14日,经当地群众举报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时介入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李某让该厂工人马某在没有开启污水处理设备的情况下直接生产。电镀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涉嫌非法排污,当即对生产废水进行现场采样送检。去年4月7日,经湖北省环保厅对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交的《监测报告》予以认可,监测结果为六价铬超过国家标准98.5倍。
根据湖北省环保厅的监测报告,李某、马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李某、马某涉嫌犯罪行为依法进入司法程序。
日前,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李某、马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