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记者 全正 摄
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汪晶 报道:23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维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余春存、佘立柱、袁新云,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吴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提请审议《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获得通过;作出了《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工作委员会的决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六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张维国就如何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员的作用,坚定“四个自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服务大局有为有位。要着力加强立法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全体委员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要带头树立学习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带头做到务实重行,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树立良好形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7年2月23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海丰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柯贤国为十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三、任命欧阳立为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四、任命上官守刚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五、任命张清甫为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六、任命黄剑云为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七、任命朱华伦为十堰市教育局局长。
八、任命李秋生为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九、任命李文新为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十、任命陈诚为十堰市公安局局长。
十一、任命王超为十堰市监察局局长。
十二、任命卢熹昌为十堰市民政局局长。
十三、任命顾世英为十堰市司法局局长。
十四、任命赵国平为十堰市财政局局长。
十五、任命芦汉国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十六、任命冯安龙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十七、任命沈明云为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十八、任命涂扬晟为十堰市农业局局长。
十九、任命柯希胜为十堰市林业局局长。
二十、任命梅华为十堰市商务局局长。
二十一、任命郭卫东为十堰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二十二、任命陈勇为十堰市审计局局长。
二十三、任命马兰起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王海丰
王海丰同志简历
王海丰,男,回族,1966年7月出生,北京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共7人)
(2017年2月23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李勤(女)
副主任委员:朱秀清
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静(女) 李馥秀(女) 武小凯 曹红志曾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