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协 《章程》和有关规定,由于达到退休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决定:
李桂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朱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陈丹庆、张孝伦、童伟东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桂林、朱林等2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报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按照政协 《章程》和有关规定,由于达到退休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决定:
李桂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朱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
陈丹庆、张孝伦、童伟东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桂林、朱林等2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报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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