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通讯员 杨翠华 报道:11月1日起,城区风景林地进入新一轮防火期。昨日上午,城区风景林地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召开今冬明春风景林地防火动员会,并将于近期开展巡回监督检查。
为做好今冬明春风景林地防火工作,城区风景林地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强化防火责任,与张湾区、茅箭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2016—2017年度城区风景林地防火责任书;印制了15000份防火宣传彩页、1000块防火宣传牌,在人口集中的小区、重要上山路口、火灾高发部位、重点景区张贴和悬挂;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扑火突击队;强化物资储备,购置了一批防火服和防火工具等。
城区风景林地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相关部门对风景林地防火工作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工作重点落实在防范上,强化宣传、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和实战演练。同时,把握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林区内禁止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祖、严禁林内吸烟、焚烧秸秆等用火行为。另外,将于近期开展巡回监督检查,实现今冬明春风景林地火灾零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