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国为“创文直通车”栏目点赞——

此举很有必要 务必真抓实督

时间:2017-06-02 08:07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专题:奋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报道:“29路公交车多次未停稳就开门放乘客下车,希望相关部门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确保乘客乘车安全、舒心。”5月31日,市民刘先生通过秦楚网“创文直通车”栏目向市交通运输局留言。

3个小时后,市交通运输局回复:“虽然刘先生未提供车牌号及具体时间,一时无法查证,但安全无小事,公交公司将于近日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和29路公交车班组会,加强驾驶员文明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这是开设仅20多天的 “创文直通车”栏目,为推进创文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不久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梳理了“创文直通车”收集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并形成创文专报。市委书记张维国在专报上批示:“此举很有必要,务必真抓实督,对办理好的单位给予肯定、办理不力的要追责问责。”

为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月8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在秦楚网、十堰文明网推出 “奋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开设 “创文直通车”等栏目,真诚邀请广大市民朋友为创文建言献策。

据了解,市民有三种途径向“创文直通车”反映问题:通过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奋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页面,进入“创文直通车”,点击“我要留言”,发表意见建议;在秦楚网、十堰晚报、文明十堰微信公众号留言板或底部子菜单“(创文)直通车”反映;直接拨打电话0719-8647527反映。

“创文直通车”开设以来,市民踊跃参与互动,截至5月27日,栏目共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建议155条,涉及22家单位。针对部分共性问题,市创文办已经责成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 王建鸣率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 张维国等陪同

    10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鸣率调研组深入我市,开展《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等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活动。

    2020-10-28 19:22

  • 张维国深入丹江口市官山镇铁炉村调研

    10月27日,市委书记张维国深入丹江口市铁炉村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接续推进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20-10-27 19:58

  • 张维国参加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0月26日,市委书记张维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支部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学习党章,要求市委办公室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责任感、使命感,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

    2020-10-27 16:58

  • 2020年“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启动

    10月26日,2020年“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启动,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为院士专家颁发“科学顾问”“特聘专家”聘书。由院士和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将在我市开展为期4天的人才智力对口协作活动。

    2020-10-26 18:25

  • 省委党校2020秋季第一期厅级干部进修班分段式教学在我市开班

    10月26日,省委党校2020秋季第一期厅级干部进修班分段式教学在我市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开班。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出席开班式并致辞,省委党校副校长肖卫康出席开班式并提出相关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主持开班式。

    2020-10-26 17:51

  • 北京市平谷区代表团莅堰考察对口协作工作

    10月23日,北京市平谷区代表团深入郧西县考察对口协作工作。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陪同考察或参加相关活动。平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洁,平谷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底志欣,平谷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永生等参加考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启鸿等陪同考察。

    2020-10-26 00:00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