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家义受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1月4日在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 家 义
一、过去六年工作的回顾
四届市政协任期的六年,是十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六年,是乘势而上、硕果累累的六年,也是十堰人民政协事业锐意进取、创新发展,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六年。四届市政协在中共十堰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这个基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学习作为统一思想、寻求共识的重要抓手,不断巩固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凝聚思想政治共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共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上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五个湖北”建设和市委“外修生态、内修人文”、“五个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协商民主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目标任务,深化对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认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通过常委会议、专委会会议、委员界别小组活动、编发《学习参考资料》、订阅《人民政协报》和《手机报》等形式,抓好常委、委员的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注重把学习与日常履职结合起来,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深化对国情、省情、市情的认识,凝聚十堰改革发展共识。加强委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二)扎实开展协商议政
坚持把推动十堰改革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搭建协商议政平台,着力推进协商民主发展。
1、开展多层次政治协商。六年来,共召开6次政协全会,归纳整理260多条意见建议,形成6份综合报告报送市委。召开专题协商议政常委会议24次,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城两带”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法治十堰”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绿色转型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等重要议题,组织常委、委员开展专题协商议政,形成调研发言材料129篇,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建议报告60多份。召开56次主席会议,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各专委会围绕旅游产业发展、“五河”治理、工业园区建设、学前教育、灾后重建、保障房建设、环丹江口库区生态旅游公路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等重点工作,与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选择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物业管理等各界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界别协商,有效地发挥了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2、推进协商成果的督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协协商建言成果高度重视,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中研究、谋划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协商建言成果的转化工作,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督办部门对协商建言成果和领导批示认真督办并及时反馈。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视察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政协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各专委会与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提出落实意见,促进协商建言成果的转化。
3、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积极推进十堰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市委先后召开两次政协工作会议,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界别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精心选题,制定调研计划,提高调研实效。坚持问题向导,把调研与协商、视察、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主席会议成员带头调研,专委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市直对口部门联合调研,界别调研,市、县政协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力争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有序推进民主监督
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民主监督形式,注重利用日常履职活动搭建有效的民主监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作用。
1、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逐步完善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专委会督办对口提案、重点提案协商督办、承办大户集中评议、不满意提案“回头看”的提案办理机制,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着力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协商,增进理解、达成共识,既重办案、更重“办心”,不片面追求满意率。六年来,共收到提案2289件,经审查,立案2082件。这些提案的办理落实,推动了十堰改革发展和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
2、探索灵活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民主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六年来,市政协向市直有关部门选派511人次政协委员参与行风政风监督、“治庸问责”、“九个专项督办”、价格听证会、百姓电视问政等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专题监督和专项监督。
3、加强委员视察工作。加强视察工作的组织、谋划和统筹安排,组织市政协委员就“保水质、迎调水”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区社区生态文化建设、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十竹”公路建设、汉十高铁武当山站、湿地公园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和重要民生工程,开展130多次视察活动。组织住市省政协委员开展环丹江口库区生态旅游公路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建设和水质保护等5次专题视察。
4、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健全完善社情民意工作机制,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重要的舆情信息。
(四)着力营造和谐氛围
坚持弘扬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凝聚正能量,在促进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1、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团结合作。坚持主席会议成员定期走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制度,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听取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加市政协专题调研、视察和各类协商活动,充分反映党派团体的意见建议。
2、加强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定期走访本市宗教团体,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围绕民族宗教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3、开展团结联谊活动。举办6次十堰市各界人士新年茶话会,为各界人士加强联系交流搭建平台。坚持走访慰问港澳台侨代表人士,视察台资企业,帮助呼吁解决有关问题。与省政协联合举办湖北省政协港澳委员中秋茶话会,向港澳地区委员、知名人士和企业家代表宣传、推介十堰,扩大十堰在港澳地区的影响。注重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组织主席会议成员参加全国城市政协横向联系会议,承办全国10省(区)29城市政协横向联席会第26次会议;参加汉江流域城市政协联系协作会议,承办汉江流域城市政协联系协作会第2次会议。
4、积极参与全市重点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积极参与武当大兴600年、移民内安搬迁复建、“九个专项督办”、“三万活动”、“五城联创”、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武当山机场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重点企业服务、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对口协作等全市重点工作。注重发挥政协委员的优势,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抗灾救灾、精准扶贫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水平。
1、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界别建设。坚持定期通报常委履职情况制度,提高常委到会率和履职成效。积极探索专题议政常委会议按专题分组讨论的新形式,做好会前调研、大会发言组织和会后的成果报送、跟踪问效工作。注重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着力提高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界别工作制度,促进界别活动经常化。
2、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市政协专题议政常委会以及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议政活动,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参加,扩大委员参与面,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开展“三个一”活动,建立“三联”制度,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3、做好政协文史、宣传工作。六年来,共编辑出版十堰文史《交通专辑》、《武当山专辑》、《城建专辑》、《南水北调专辑》、《三线建设·二汽卷》、《三线建设·102卷》、《二汽历史图片集》等文史资料专辑。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影响。
4、加强工作联系。认真做好全国政协、省政协来十堰视察、调研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十堰加快发展争取全国政协、省政协的重视和支持。
5、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市政协党组和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洁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确保不触碰党纪、党规红线,自觉遵规守纪,始终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6、加强机关建设。着力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期待,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堰政协工作与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例如,如何着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构建务实管用的政协制度体系,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如何依法有序开展民主监督,探索灵活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和机制,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如何健全完善委员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全体委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专委会的基础作用等,都需要认真研究,逐步改进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