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国就做好近期防汛抗灾工作强调

密切监测 加强防范 确保安全

时间:2016-07-01 07:39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陈赟 刘旻 报道:昨日,在收看全省防汛抗灾视频会议后,十堰接着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部署近期防汛抗灾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监测雨情,加倍做好防范,确保有备无患。副市长张慧莉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防汛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值班值守情况,分析了近期气象形势。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7至8月,十堰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多3至4成,局地有极端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中小河流出现洪涝的可能性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张维国指出,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十堰气候比往年更特殊、更复杂,出现阶段性干旱、旱涝急转、局部突发性洪涝的可能性较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筑牢防汛抗灾的坚固防线。

张维国要求,要坚持以防为主,密切监测气象状况、雨情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通报信息,提高预警能力;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隐患整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人、财、物、技各方面的准备,确保遇到险情时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等防汛抗灾责任制,强化担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临战状态,务求夺取防汛抗灾全面胜利。

张慧莉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筑牢防汛抗灾思想堤坝,将防汛抗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来抓,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并整改隐患,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全力做好抗灾准备,确保责任上肩、措施到位、准备充分,坚决打赢防汛抗灾保卫战。

(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 王建鸣率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 张维国等陪同

    10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鸣率调研组深入我市,开展《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等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活动。

    2020-10-28 19:22

  • 张维国深入丹江口市官山镇铁炉村调研

    10月27日,市委书记张维国深入丹江口市铁炉村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接续推进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20-10-27 19:58

  • 张维国参加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0月26日,市委书记张维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委办公室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支部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学习党章,要求市委办公室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责任感、使命感,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

    2020-10-27 16:58

  • 2020年“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启动

    10月26日,2020年“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启动,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为院士专家颁发“科学顾问”“特聘专家”聘书。由院士和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将在我市开展为期4天的人才智力对口协作活动。

    2020-10-26 18:25

  • 省委党校2020秋季第一期厅级干部进修班分段式教学在我市开班

    10月26日,省委党校2020秋季第一期厅级干部进修班分段式教学在我市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开班。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出席开班式并致辞,省委党校副校长肖卫康出席开班式并提出相关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主持开班式。

    2020-10-26 17:51

  • 北京市平谷区代表团莅堰考察对口协作工作

    10月23日,北京市平谷区代表团深入郧西县考察对口协作工作。市委书记张维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陪同考察或参加相关活动。平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洁,平谷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底志欣,平谷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永生等参加考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启鸿等陪同考察。

    2020-10-26 00:00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