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蒋辉 通讯员 李腊梅 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4年度十堰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通报出炉,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7%,圆满完成省政府节能目标。
根据《十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15年年初,市节能办组织考评小组通过实地查阅能耗原始票据、了解各单位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及节能日常管理工作,对2014年度全市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2014年市直机关节能考核综合排名中,市公安局、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分列前三位,县市区排名中,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进入前三甲。
2014年,市节能办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管理责任制、能耗统计报告制和日常能耗定期公示等制度。同时,全市大多数公共机构严格按照十堰能耗统计报告制度要求,及时采集、汇总、上报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分项原始统计凭证准确无差错。
市委办、市政法委、市统计局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网络动态监管和一车一卡加油备案制度,每月一核算,定期公示油耗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审计局等广泛推行电子政务和OA无纸化办公系统。市交通系统在城市公交车厢推广LED半导体节能灯和LED电子站牌等绿色照明技术。武当山码头设施建设采用水源热泵技术,与空气源热泵相比可节约能源40%。
目前,市直95%的单位实现能耗数据电子化报送,做到统计的数据定期分析及公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委等单位纷纷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标准化统计上报工作。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采购,将办公区全部更换为节能型开水器,并率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110大楼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节能将达30%以上。
据统计,2014年十堰公共机构的建筑面积由2013年的561.04万平方米降低到526.82万平方米,公共机构用能人数增加42.32%,但2014比2013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7%,水下降5.8%,电下降3.2%,汽油下降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