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通讯员 兰兆军 白周颖 报道:近日,从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获悉,十堰市2014年万元地区生态总值(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地区生态总值(GDP)电耗3项指标下降率均位居全省第一,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能耗下降与能耗增量“双控”目标任务,并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十堰市2014年万元地区生态总值(GDP)能耗为0.956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9.9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24%)4.6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8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3%)10.55个百分点;单位地区生态总值(GDP)电耗下降16.6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33%)9.32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积极化解产能过剩,遏止高耗能行业增长。在认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淘汰落后产能水泥立窑熟料34万吨、电解铝2万吨、电石2.5万吨任务基础上,主动追加淘汰制革21万标,关停落后产能生产线、拆除设备并顺利通过省里验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市新能源消费比例达到55%以上。加快节能改造工程,38家“万家企业”“十二五”已完成节能20.8229万吨,淘汰城区燃煤锅炉38台165.7蒸吨,实现了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全覆盖。加快低碳交通建设投入,全市天然气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30%以上,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183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