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记者获悉,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联合下发《十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厕所粪污无害治理、生活污水同步治理、村容村貌品显著提升。
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全市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到2020年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等;推进“厕所革命”,完成16.93万户农户无害化厕所、1846座农村公共厕所、204座乡镇公共厕所、30座交通沿线厕所、356座旅游公共厕所建设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100%;2018年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全面建成, 2019年底前达标运行,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工作体系,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超过90%、收集率超过80%、处理率超过75%、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超过80%等;村容村貌品显著提升,精品型村庄比例达到5%,提升型村庄比例达到50%。
为达到这一总体要求,十堰将重点实施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整治村容村貌、规范村庄规划管理、持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六大任务。
此外,十堰将成立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和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通报奖励年终考核排名靠前县(市、区) ,通报批评排名靠后县(市、区)并约谈主要领导,将考核结果与市奖补资金直接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