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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期间,六种噪音请“闭嘴” 违者将按上限处罚

时间:2018-06-19 18:1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为确保十堰2018年中考平安顺利进行,营造良好应试环境,我市“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再加力,中考期间六种噪音要禁止,违者将按上限处罚。

根据《2018年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今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22日,为期27天。此间,执法部门将开展夜查,禁止以下六种行为:每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金属加工行业夜间进行噪声超标的加工作业;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间排放超标噪声;禁止因工艺吹扫等原因产生的强烈突发性噪声;厂界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夜间应停止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设备;严格控制使用空调器、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超标排放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应停止使用。

方案还明确了中考期间考场环境噪声的管制措施。6月20日至22日,市二中、茅箭区实验学校、市四中、市五中、茅箭区茅箭中学、张湾区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十八中和东风二中、四中、五中、七中等中考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

据了解,中考期间,市环保局将联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织昼夜值班和巡查,对违反规定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责令其立即改正。环保投诉受理电话:12369。

( 责任编辑:任小帆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