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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边随意丢弃建筑垃圾 城管部门责令清理并罚200元

时间:2021-04-16 15:57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马林森 报道:4月14日晚8时许,一男子将一车建筑垃圾随意丢弃在街道人行道上,此举不仅阻碍市民通行,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社区、城管、公安的联合调查下,丢弃垃圾的男子被找到。该男子除了要将丢弃的垃圾清理干净外,城管部门还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5日,茅箭区五堰街办六堰山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将数量众多的建筑垃圾丢弃在二中路旧货市场一处人行道上,随即将情况反映至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

由于堆放的建筑垃圾数量众多,对市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公安部门调取附近监控探头进行调查,最终找到了丢弃垃圾的男子冯某,要求其到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接受调查。

记者从城管部门出具的视频录像上看到,3月14晚8时许,冯某驾驶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白色小货车来到二中路旧货批发市场,并将大量的建筑垃圾从车厢丢弃至道路旁人行道上。而在距离冯某丢弃垃圾仅半米不到的位置就有一个大型垃圾箱,但冯某视若无睹。

在查明冯某的行为后,4月16日上午,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和冯某来到冯某丢弃垃圾的地方。记者在现场看到,只见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上堆放了玻璃、泡沫等建筑垃圾。

面对城管部门的查处,冯某表示将垃圾丢弃在此处是为了图方便,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下次绝不再犯,如果看到有人乱倒垃圾也会进行劝阻。最终,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要求冯某将丢弃的垃圾清理干净。

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副大队长孟权介绍,冯某在街道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已经违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冯某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