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吴忠斌 报道:4月13日,十堰市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动员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对全市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超文,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慧莉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全市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十堰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十堰市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方案》,要求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国家安全专题学习,面向全社会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胡超文在动员会上指出,要深刻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国家安全工作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要把握政治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把握时代性,丰富宣传教育内涵;要把握灵活性,增强宣传教育吸引力;要把握针对性,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他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