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划理念,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实现“一江清水、永续北送”。近日,十堰市规划局抓紧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一是在总规的指导下,做好与地下管廊、排水防涝、湿地绿地、山体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科学论证、校核;二是论证确定海绵城市示范区。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选择海绵城市建设内涵丰富且近期可实施的区域作为启动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工程措施,落实技术指标要求。三是加强规划引导。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规划管理程序,实现全程引导。四是结合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编制海绵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全域规划,优化“山水林田湖”生态格局,建设全域景区。(通讯员 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