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陕三省群众代表昨考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京段

北京市1100多万人喝到汉江水

时间:2016-09-09 10:07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惠南庄泵站工作人员在向代表们介绍泵站整体情况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何利

昨日下午,当30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群众代表出现在南水北调团城湖明渠纪念广场时,现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当天,“同饮一江水”水源地豫鄂陕三省群众代表考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活动走进北京。据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16亿立方米的汉江水进入北京,直接惠及北京市的1100多万市民。

千里之外,家乡水依然清冽

昨日,30位群众代表先后考察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京段工程及配套工程。

昨日上午,代表们首先考察的是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惠南庄村的惠南庄泵站。惠南庄泵站是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总干渠上唯一一座大型加压泵站,为远来的汉江水提供了“大心脏”,是北京段实现小流量自流、大流量加压输水的关键性建筑物,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标志性建筑物。截至目前,惠南庄泵站累计向北京市供水超16亿立方米,日供水量约345万立方米。

昨日下午,代表们又考察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终点——北京市团城湖明渠、团城湖调节池工程和郭公庄水厂。据了解,团城湖调节池是北京市南水北调重要的配套工程之一,主要承担调蓄、分水和突发停水时应急水源保障的功能。郭公庄水厂日供水能力达50万立方米,是北京市新建的南水北调配套水厂,以南水北调来水为唯一水源。

站在团城湖明渠旁,听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这就是从千里之外流进北京的汉江水时,代表们纷纷走近查看。“真没想到,奔流千里之后,家乡的水在这里还是这么干净。”来自十堰的群众代表潘洪莉说。

运行637天,丹江口水库累计调水逾50亿立方米

据了解,自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以来,已经平稳运行637天,输水总量超过50亿立方米,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惠及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等沿线十余座大中城市,目前已让4000多万沿线居民喝上了汉江水。其中,北京1100万人,天津850万人,河北500万人,河南1600万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沿线受水省市供水水量有效提升,居民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和城市河湖生态显著优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同步凸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受水区开辟了新的水源,改变了这些城市的供水格局。

南水北调成败在水质,这也是广大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中线水源区及沿线地区采取一系列治污环保措施,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之后,水质保持稳定。特别是丹江口水库,一直保持在Ⅱ类水质。在受水区,水质改善明显。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的监测显示,使用南水北调水后自来水硬度由原来的每升380毫克降至每升120—130毫克。

北京城区饮用水供应系统中,汉江水占比已达七成

据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介绍,目前北京市获得的汉江水,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供水量的三分之一。在北京市城区的饮用水供应系统中,汉江水的比例已经达到了70%,全市1100余万人受益,全市地下水平均埋深较去年7月同期回升62厘米。

目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天往北京调水量约为340万立方米,供水范围基本覆盖中心城区、丰台河西地区及大兴等新城,中心城区城市供水安全系数由1.0提升至1.2。

南水北调中线通水以来,北京市严格执行“喝、存、补”并举原则。汉江水进京后,逐步置换密云水库水,减少密云水库出库水量,密云水库2015年出库水量仅1.2亿立方米,同比减少5.2亿立方米。

与此同时,汉江水也对回补地下水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汉江水进京,北京市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减少,利用南水北调来水向城市河湖及水源地补水。目前,汉江水已向密云、怀柔、顺义水源地补水0.84亿立方米,补水区域地下水位明显上升。

此外,汉江水的引入还为北京的城市河、湖补充了清水。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大宁调蓄水库、团城湖调节池、亦庄调节池实现蓄水,增加水面面积约550公顷。

据介绍,2020年前,北京市将实现密云水库、地下水源与外调水源“三水联调”,形成以两大动脉、六大水厂、两个枢纽、一条环路和三大应急水源地构成的供水格局。南水北调来水主要用于城市生活,为中心城和新城20座自来水厂提供水源,供水范围将达到6000平方公里,基本覆盖北京市平原地区,涉及除延庆以外的15个区,惠及人口2000万。

(内容来源十堰晚报,转载须经十堰晚报授权)
(编辑:吴忠斌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