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段吉雄 朱晓慧 通讯员 张旭 报道: 发现米粉里有虫子,找老板要2000元,但因双方分歧太大没能谈拢,男子一气之下掀翻了店里的桌椅。21日,记者从东岳公安分局获悉,该男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行政拘留5日。
13日凌晨,孙某和女友在张湾一小吃店叫了份米粉,刚吃没几口,孙某的女友便发现碗里有一条两厘米长的绿色小虫,这让她大倒胃口,跑到一边吐了起来。孙某便端着米粉找到了老板,要求解决此事。
老板连忙道歉并说重新给换一碗,孙某不同意,随后,老板又说赔偿孙某300元钱,并拿来3包烟,但孙某张口便要求对方赔偿2000元。见谈不拢,老板报警。东岳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要求老板向孙某道歉,并把米粉钱退给他。同时,让孙某把有虫子的米粉保存着,到张湾区食品监督局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民警刚走,孙某继续要老板赔偿,双方僵持不下。随后,老板趁孙某不注意,偷偷把有虫子的米粉倒掉。这下惹恼了孙某,他把店里一张桌子掀翻在地,上面放的调料散落一地。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再次赶到现场,经过固定证据和调查,21日,依法给予孙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