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祸国殃民,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事实证明,毒品问题不仅给吸毒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毁灭性摧残,同时诱发大量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导致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高发,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安定、危及民族兴衰。为遏制毒品危害,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禁毒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制、禁贩、禁种、禁吸”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全面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不断健全完善禁毒工作机制,涌现出了一批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全民禁毒意识明显增强,毒品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国际国内毒品问题的影响,当前十堰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去年以来,十堰发生的贩毒团伙案件增多,合成毒品案件日益突出,呈现出品种齐全化、成份复杂化、名称专业化、吸食方式多样化的“四化”特征,而且吸合成毒品的人群增多,吸贩合成毒品涉及地域、领域明显扩大。尤其是制造毒品案件也在十堰出现,毒品犯罪与黑恶犯罪、涉枪犯罪勾联聚合的苗头明显。这些都警示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对毒品问题的打击防范工作。
毒害不除,民无宁日。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宁,为了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禁绝毒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问题在十堰滋生蔓延,努力实现全市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根据2016年国家和省禁毒委部署要求,结合十堰实际,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四个强化”:
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禁毒就是抓民生”、“抓禁毒就是保平安”、“抓禁毒就是促和谐”的理念,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中来部署,作为建设平安、法治十堰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推进,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的重任,把禁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禁毒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禁毒经费、装备、人员的投入,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和禁毒信息化建设应用,积极为有效开展禁毒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要强化综合治理,充分形成禁毒工作合力。各地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参谋,争取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使禁毒工作在组织机构、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要统筹安排全年禁毒工作,制定计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对禁毒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要健全完善禁毒工作协作机制和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的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使禁毒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禁毒委员会的具体组织协调下,切实履行好各自在打击毒品犯罪、禁吸戒毒、毒品预防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强化严打整治,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全市各级公检法机关要统一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思想认识,坚持打击重大毒品犯罪与扫除零星贩毒并重原则,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击外来人员贩毒、团伙贩毒、零包贩毒、制造加工毒品、“枪、赌、黑、黄、毒”合流等涉毒犯罪为重点,加强缉毒破案工作,严厉查处合成毒品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毒品市场的扩大蔓延势头。同时,要把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纳入社会治安排查整治范围,进一步减轻毒品危害。
要强化预防教育,努力形成全民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学校、单位、家庭、场所、农村”为主题的“六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方面的知识。通过群众性、大众化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对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自觉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传媒,宣传展示毒品的严重危害,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作斗争。各部门、各单位、社团组织、街道村组都要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防毒拒毒氛围。教育、综治、团委等部门要切实推进“6·27”工程建设,落实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尤其是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切实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