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记者日前从十堰市环境执法专题会议上获悉,在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十堰累计环境立案处罚93起,罚款258.6万元。
2015年,十堰采取日常检查与节假日暗假、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相继开展了专项检查、新开工220个项目排查、123家市控重点企业全面排查、工业园专项执法检查、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噪声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排查违法建设项目企业101家,违法排污企业60家,责令停止建设19家,责令停产企业136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210家,累计环境立案处罚93起,罚款258.6万元,累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违法案件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