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黄娜报道:昨日下午,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学余出席会议并讲话。
明年1月1日起,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茅箭区(不含大川镇、茅塔乡、赛武当自然保护区)、张湾区(不含黄龙镇、方滩乡大部分区域、西沟乡、秦家坪林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容包括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由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学余要求,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要到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源头把控要到位,从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抓起,加强监管;宣传发动要到位,引导群众理解、参与、支持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