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报道:11月24日,违法行为人尚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600元。为省事引来巨额罚款,还将被拘留,接到决定书后,尚某后悔不已。
11月10日10时许,郧阳区交警一中队巡逻民警接大队监控室指令:“一小型轿车自郧阳经济开发区向郧阳城区驶来,该车有套牌嫌疑,请速查处。”接指令后,中队长胡伟带领值班民警朱文林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郧阳区五峰乡男子尚某驾车行至汉江二桥头处,被民警当场查获。经进一步核实,尚某所驾驶的风神牌小型汽车自2012年使用至今未登记办牌,与其悬挂的车牌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信息不符,其驾驶证当前状态为:超分,停止使用,注销可恢复。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2012年,尚某所在单位因其当年度工作表现出色,奖励其一辆东风牌五座普通客车。得到奖励后,因尚某原来有一辆家用轿车,想到新车使用的机会少,为省事省钱,遂决定这辆新车不上牌照。2016年5月18日,尚某驾驶单位奖励的东风轿车在十堰城区,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市交警五大队查处,被罚款200元记12分。尚某驾驶证被记12分后至今未申请重新考试恢复驾驶证,并超过有效期没有审验,导致驾驶证牌处于超分,停止使用,注销可恢复状态。为了路上行驶方便,2016年,尚某找人制作了一个假的机动车号牌悬挂在东风牌轿车上使用至今。
尚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等四项交通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600元。11月25日,违法行为人尚某被送至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