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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续充电费 物业拒绝

物业:业主未缴纳屋顶维修费用 律师:建议将两件事分开解决

时间:2020-08-17 09:56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王琪 报道: “我今天去物业充电费,她们一直拒绝,说我没交屋顶的维修费用。让我交了费用再来充电费。”8月14日,家住市十三中校内家属楼的市民吴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他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对此,物业也有话说。

据吴先生介绍,他们家住在3楼,去年因该楼屋顶漏水严重,使7楼住户无法居住,物业说需要维修,但去相关单位调查发现该楼业主并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便找到该楼业主筹资维修。吴先生说,“他们物业在维修前没有将具体方案和所需资金告知我。并且我认为顶楼漏水与我们家并无关系,这个资金不应该由我出。”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女士,她表示,“在筹资前我们有征求业主意见,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后,我们就将方案和资金进行了公示,在楼栋前张贴的有公告,我还给每一户业主打电话告知过。根据法律规定,屋顶属于该楼业主的公共区域,就像电梯和消防通道,需要每一户业主共同维护。并不像吴先生所说的与他无关。况且,我们并没有给吴先生断水断电,只是不给他提供续交服务。”

因双方僵持不下,记者拨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屋顶的确属于该楼住户的公共区域,住户有责任共同维护。但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就有义务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不能以其它理由拒绝服务。建议双方继续协商,将两件事分开解决。”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