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张蒙强 报道:近日,市民邱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她是天津路千龙翡翠苑小区商户,物业擅自将电费涨到了近1.8元/度,她认为不合理。
1月1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千龙翡翠苑小区了解情况。邱女士介绍,原先她每月交的电费加电损导致的费用平均下来也就1.2元左右一度,但是上个月她所交电费加电损费平均下来达到了1.74元一度,并且被告知此后都要按这样的标准收费。
邱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前联系过供电公司,希望可以报装一户一表,供电公司表示需要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她找过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口头上说配合,却一直没有行动。
对此,十堰中建物业有限公司千龙翡翠苑物业管理处戴经理表示,小区现在使用的变压器是2003年装的,目前老化严重,产生的电损很大,物业在电费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商户交的电费增加了,其实是因为电损增加导致的。
戴经理表示,物业公司愿意配合商户申请一户一表的报装,但是需要商户找房东去供电公司申请,物业公司可以做相关的配合工作。
记者将此事反映至京东路社区,社区副主任许先生表示,2015年,政府曾对该小区特批办理水电气改造,每家都是一户一表,但是部分商户不愿缴纳改造费用。还有几户没有产权,无法改造。“现在商户想申请一户一表的报装也可以,只要有房产证就行,户主或收商户房租的人可以带着房产证到供电公司办理。”许先生称,对于此事,社区也在想办法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