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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百般借口只为藏匿罂粟,民警二次“拜访”后全部铲除

时间:2020-04-17 15:3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李诗瑶 报道:自“大战五十天平安荆楚行动”开展以来,十堰公安局东岳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增大辖区巡逻力度。4月14日,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及时铲除了居民违法种植的罂粟,消除了辖区的治安隐患,确保了辖区的持续稳定。

当天13时许,北区派出所民警邹宇穿着便服在辖区某小区巡逻时见居民刘女士家中阳台上有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其当即拿出手机拍下照片。随后,邹宇上楼来到该户居民家,欲敲门询问。

“你是警察?你又没穿警服,我怎么相信呢?”身穿便服的邹宇通过猫眼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并说明来意,但刘女士却先后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无奈之下,邹宇立即回到派出所换上警服后再次来到刘女士家中。

邹宇按规定出示警官证、检查证后进入居民刘女士家中进行检查,然而,半个小时前还在阳台的罂粟竟“不翼而飞”,民警当即对其进行询问。

“我都不知道罂粟是什么,你不会是骗子吧?”刘女士面对民警的询问仍旧不愿配合。

面对该户居民的矢口否热、拒不配合,邹宇耐心向其宣讲相关法律、讲明种植罂粟的危害,并告知其要积极配合工作,若严重妨碍公务的话将依法进行处理,刘女士这才承认自己出于观赏的原因种植了罂粟。随后,刘女士将藏于洗手间窗台外的6株罂粟全部交出。

民警提醒:现在正是罂粟开花结果季节,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可拨打110或公安机关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可免予处罚。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