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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男,72岁)、郑某某(女,73岁),因这事违法

时间:2022-05-07 21:4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王琪 通讯员 郑兰君 报道:罂粟是制作鸦片、吗啡和海洛因的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种植一株也违法。近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白浪路派出所发动民辅警、平安义警深入辖区开展巡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连续查处2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5月6日下午3时许,马路村平安义警队员与同事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铁路桥边有人种植罂粟。接到举报后,义警立即将该情况向社区民警报告,并与白浪路派出所民辅警一同到该小区走访摸排,经走访,民警在马路村某小区国铁牵引线与国铁干线交汇处一封闭空地内发现大片已成熟的罂粟。

后经走访周围群众调查核实,确认系周边居民杨某某种植。民辅警、义警立即动手将该处罂粟现场予以铲除,经清点共有159株,随后民警将杨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男,72岁)因患有疾病,听说罂粟泡水为止痛的偏方,于2021年10月底在此处种植159株罂粟(现已成熟),后被民警发现并铲除。

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杨某某年满七十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不执行拘留。

4月14日,白浪路派出所民警刘锋在白浪村6组进行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该村村民郑某某(女,73岁)在自家花坛里种植一株已挂果的罂粟,随后民警予以铲除。因情节轻微,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不予处罚。

警方提醒,罂粟不是菜,一棵也有害。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非法种植罂粟,对违法后果没有明确认识,容易听信“罂粟可以食用、可治病”等谣言。针对此情况,白浪路派出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在铲除毒品原植物的同时,在辖区内各村社区发放、张贴禁毒铲毒通知,广泛开展禁毒宣传,为创建无毒村(社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