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贺富虎 康正巍 瞿义嘉 报道:家住车城街办镜潭社区的居民谢某喜欢赏花,在家中阳台种了几十株罂粟以为没有什么事,却被入户走访的社区工作者发现,谢某因此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
近日,车城街办镜潭社区工作人员到辖区对居民院落、楼前楼后等角落非法种植罂粟进行拉网式无缝隙排查。在排查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居住在40厂老小区的一户居民的阳台花盆里有疑似罂粟的植物。经社区工作人员与车城街办中心戒毒社区工作人员上门鉴定,该植物确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于是,社区迅速与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民警联系,并与居民谢某取得联系上门查看。经询问,谢某坦言种植罂粟是用来观赏的,并无其他用途。
民警当场将未成熟毒品原植物罂粟全部铲除,共计34株,并将谢某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谢某承诺以后不会种植了,并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已经种植了罂粟花,请尽早自行铲除销毁;若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可向警方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