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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十堰汉江、堵河流域禁止垂钓 情节严重将追究刑责

时间:2019-03-15 19:18    来源:秦楚网微信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今天上午,十多人在丹江口库区被当场逮住!这事千万不能干!

3月1日至6月30日十堰进入禁渔期,十堰境内的汉江、堵河流域所有水域禁止垂钓

今天上午十多名垂钓爱好者被劝退

今天上午,丹江口市渔政执法人员联合水上派出所在丹江口库区开展日常巡查活动时发现,仍有不少垂钓爱好者在禁渔期非法垂钓。一上午时间,执法人员发现并劝退十多名禁渔期内在丹江口库区钓鱼的垂钓爱好者。

沿着河道,随船人员发现岸坡或渔船多处位置张贴有《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汉江流域(丹江口市境内)禁渔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禁渔期内在汉江流域(丹江口市境内)所有水域,禁止所有捕捞(含垂钓)活动。但这些垂钓者明显熟视无睹。

丹江口市禁渔通告

渔获超过50公斤将负刑事责任

“禁渔期已经开始半个月了,我们今天沿着丹江口库区汉江段组织专项巡查行动,一是看一下沿岸有没有钓鱼、电鱼这些违法行为。二是看看是否有新增拦网、筏钓设施等情况。夜间渔政执法人员还要针对抬网和电鱼加强巡查。”丹江口市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华说。

“禁渔期禁止在天然水域垂钓以及筏钓,毒鱼、电鱼、炸鱼等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是要严惩。根据《渔业法》规定,禁渔期、禁渔区开展捕捞活动(含垂钓)除没收渔获物外,还将进行不同金额的罚款。若渔获物超过50公斤或价值500元以上,还将依法追究捕捞者刑事责任。

劝君莫食三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在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内不钓鱼、不捕鱼、不售河鱼、不买河鱼

保护渔业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为了咱十堰良好的生态环境,遇到有人垂钓或捕鱼立即举报,扩散出去提醒更多人!

十堰各级水产局举报电话

市水产局:8689151

张湾区:8523033

茅箭区:8791539

武当山特区:5660747

郧阳区:7233893

丹江口市:5222813

郧西县:6231660

竹山县:4223869

房县:3233769

竹溪县:272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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