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 5月28日,我市成功举办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和“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培训,市污普办全体人员、十堰环保系统有关人员等6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我市立即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将由省污普办颁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证件。
据悉,目前,我市已印发了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对象为十堰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