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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家底、找出问题,政协委员、专家代表为我市重点生态保护区运行情况建言献策

多措并举擦亮生态保护“金字招牌”

时间:2018-05-31 09:42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肖军 报道:昨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全市重点生态保护区运行情况专题协商会,与会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围绕我市重点生态保护区运行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市政协主席师永学,副市长吴烨,市政协副主席黄剑云、柯大成、程登明、潘世东、郑文成、朱云慧,市政协秘书长李跃等出席会议。会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市政协委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现状:

我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数量和总面积居全省第一

5月上旬,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会同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十堰重点生态保护区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该报告显示,我市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2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8个,总面积22.77万公顷,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数量、总面积均列全省第一;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4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7个,面积达6.74万公顷,牛头山森林公园、九女峰森林公园、诗经源森林公园等被列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成为全市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态休闲场所;国家湿地公园6个,面积8644.92公顷;9家地质公园,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7家,总面积达25.26万公顷。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重点生态保护总面积约为55.64万公顷,占全市版图面积的23%。这些重点生态保护区大都分布在汉江源头、丹江口库区、黄龙库区等重要水源和生态保护区域,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生物基因保护繁衍基地,在保护一江清水、维护生物多样性上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不足:

运行管理顶层设计等方面亟待补齐短板

报告分析,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管理体系逐渐完备,相关制度不断成熟,功能发挥逐步凸显,在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转型升级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十堰一张张靓丽的“生态名片”和“金字招牌”。

但是,全市重点生态保护区也存在规划不科学、保护重视不够、监管乏力、机构不健全、体制不顺畅等问题。

报告指出,部分建立时间较早的自然保护区在规划时没有经过严格论证和科学规划,片面贪多求大,将一些村镇、工矿企业划入其中,有些甚至设置为核心区和缓冲区,这与“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有人类活动”的规定以及环保督察要求矛盾。还有一些保护区规划与实际管护存在较大出入,部分保护区尚未设置明显的保护区界碑、界桩,没有进入保护区“三区”以及禁止人为活动的警示标志,甚至边界不清,保护区范围出现交叉重叠,导致管护难以到位。

报告还指出,一些保护区实行“以局带村”管理体制,集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身,导致管理机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在承担较多政府职能的同时,却无法享受乡镇政府同等的公共财政投入和各项普惠政策,导致保护区管理机构“小马拉大车”。日常宣传教育、巡护、科研监测等职责履行不力,与保护区功能定位有很大差距。

对策:

多措并举擦亮十堰生态保护“金字招牌”

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从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生态移民易地搬迁扶持政策、支持保护区科学健康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解决之道。

在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上,市政协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机构建设,解决好保护区“空转运行”问题。同时要推动落实保护区“一区一法”建设,尽快研究制定《十堰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范我市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调整、法律责任等。

在支持保护区科学健康发展上,大家一致建议,要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独特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优势,扶持发展生态农业,适度合理开发旅游产业、生态环保、生态文化等产业,推动森林康养、珍稀苗木、特种养殖等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力争把自然保护区建成生态旅游强区,生态环保产业示范区,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惠民的良性互动,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让广大市民共享绿色福利。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