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程国均 通讯员 刘波 报道:5月8日晚,市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民警在朝阳南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查处一起外卖送餐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悉,这也是十堰首次查处的“外卖小哥”酒驾案。
8日22时许,一辆配备外卖送餐字样储物箱的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朝阳路酒驾查处执勤点,民警在对摩托车驾驶员黄某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其涉嫌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呼气值为2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黄某为城区某外卖公司外卖送餐员,当日20时许其下班后回到张湾区六堰的租住地,之后黄某与朋友在自己租住的家里吃饭,吃饭期间黄某喝了约一瓶啤酒。饭后黄某驾驶自己工作时送餐使用的二轮摩托车经广东路、朝阳北路往朝阳南路行驶,行至朝阳南路酒驾查处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被问到为什么知晓相关法律还要酒后驾车时,黄某称自己下班后原本不打算出门的,酒后临时有事,又认为自己喝的不多,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自己的外卖送餐车上路行驶,结果还是被查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黄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