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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无害化销毁一批过期药品

集中碾压的过期药货值50余万元

时间:2018-04-04 10:00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过期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理现场。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欧阳辉 通讯员 王静  报道:4月3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在市垃圾场管理站开展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活动。20余家企业自行清理的和7家零售连锁企业回收的货值50余万元的过期药品被集中无害化处理。

为避免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问题,市食药监局近年来组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有偿回收活动”。全市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属的520余家门店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长期开展“家庭过期药品有偿回收”,市民可将家中清理的过期药品带到附近的用心人、国人、宏康、济世、国药控股、康通源等连锁门店兑换代金券。

昨日上午9时,在六堰文化广场,数十位市民排队将家中的过期药品,拿到活动现场,兑换了等价消费代金券。凭借这些代金券,市民可以在城区过期药品回收门店,兑换同等价值的药品。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法规宣传和投诉举报受理,十堰市用心人、国药控股、康通源等连锁药店在现场同步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用药咨询2000余人次,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用药常识,提高了群众合理用药意识。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其他正常上班时间,市民也可将过期药品,拿到定点回收门店,兑换代金券。已经打开包装的药品,也可回收,但不能兑换代金券。

上午11时,市食药监局又组织20多家药企以及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货值50多万元的过期药品,运到十堰市垃圾场管理站。该局工作人员在对药品数量以及型号核查后,对这些过期药品进行了碾压销毁处理。

专家教你如何安全用药

昨日,记者在活动现场采访了市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副科长王静,她就市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药品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过期药有哪些危害?

疗效降低,成分改变。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的含量降低,因此,也就发挥不出原来的作用。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药品的化学成分甚至会改变或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

药效全无。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会吸潮。吸潮或脱水后的药品,进入人体后不会分解,人体吸收不到有效成分,相当于药效全无。

家庭小药箱如何管理?

药品应集中保存在一个药品盒或抽屉里,放置在避光、干燥、通风和温度较低的地方。如果家中有儿童或精神病人,药品盒或抽屉一定要加锁,避免他们乱服错服。

药名以及用法用量要写清楚,大人用药和小孩用药、内服药和外服药应分别装入袋里或瓶里。用药前必须检查,对过期、发霉、粘连和分不清用途的药物,坚决不用。

日常生活中,减少和杜绝过期药的最好办法就是养成合理购药、安全用药的好习惯,药品应随用随买。一旦确定为过期失效药品,不能随意丢弃污染环境,一定要送到定点回收机构进行回收。

如何安全用药?

处方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安全使用。凭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品,谨慎使用抗生素,避免药物的滥用和成瘾,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药品出现以下情况,即为变质,不能再用。片剂产生松软,变色;糖衣片的糖衣粘连或开裂;胶囊剂的胶囊粘连或开裂;丸剂粘连、霉变或虫蛀;散剂严重吸潮、结块、发霉;眼药水变色、浑浊;软膏剂有异味、变色或油层析出等。

如何安全购药?

体验式销售陷阱多:针对老年患者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夸大产品治疗作用,将其宣传成可以医治百病的“神药”,再通过免费体验,打情感牌,取得老年患者的信任,然后高价推销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

街头传单、广告虚假宣传陷阱多:个别医疗机构或药品销售人员,为追求经济效益,大肆印刷、张贴宣传广告,鼓吹药品治疗效果,误导患者前往就医或购买。

游医、药贩不可信:个别人员无行医资质,也无药品经营资质,通过摆地摊的方式,鼓吹“祖传秘方”,医治百病,引诱患者购买。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请到正规药店、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时,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购买医疗器械时,查看商家有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妥善保存购物小票等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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