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刘焕俊 报道:昨日,市政府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近期消防安全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学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按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防止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孙学余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和目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强化主体责任和问责追究,严厉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和消防车通道等四类场所专项治理,以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为目标,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据悉,十堰市将对44处火灾隐患点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