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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实施意见》,推动老年大学向城乡社区延伸

时间:2023-03-31 09:49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石萱 报道: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五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对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政治基础。明确党委(党组)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每年为离退休干部讲1次党课、通报1次情况。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党员骨干列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党员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员党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举办1期示范培训班。

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配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探索选派在职干部党员担任第一书记或党建联络员,协助抓好党支部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带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离退休干部党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增强干部退休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做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个人及“最美长者”评选等活动。及时跟踪掌握易地安置、异地居住、出国(境)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学习等情况。鼓励结对互助,探索爱心团队、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模式。

持续发挥老干部宣讲团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选派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给予鼓励。

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党建+邻里中心”、单位老干部学习活动中心(室)等党建阵地和老党员之家、老党员工作室、老干部宣讲团等党建平台建设,推动老年大学(学校)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