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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今年春节禁鞭吗?最新回应来了

时间:2023-01-06 19:3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吴涛 宋建彬 报道:兔年春节临近,很多市民关心今年十堰主城区及各县市区禁鞭政策是否有变?近日,就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十堰市公安局进行了回复。

今年是城区禁鞭第7年政策仍保持不变

1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十堰主城区全面禁鞭。经过连续7年的禁鞭,城区无论空气质量还是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都得到明显提高。因此,2023年春节期间,十堰主城区禁鞭政策没有变化。

根据统计,禁鞭后,每年春节期间,十堰城区没有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且空气质量全部在优良以上。同时,最严“禁鞭令”实施后,十堰中心城区发生的火灾中没有一起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警方也没有接到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害事故警情。

十堰各地禁鞭范围没有变化 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十堰各县市区禁鞭范围也和上一年保持不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责任人也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十堰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规定,在“禁鞭”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堰各县市区禁鞭范围

十堰中心城区

2023年春节期间,十堰中心城区继续禁鞭,且范围没有变化。在茅箭区(不包括大川镇、茅塔乡、赛武当自然保护区)、张湾区(不包括黄龙镇、方滩乡、西沟乡、秦家坪林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鞭包括在十堰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郧阳区

自2017年10月1日起,郧阳区禁鞭。禁鞭范围如下:

城关镇:兴郧社区,北门社区,中岭社区,体育场社区,武阳岭社区,菜园社区,城北社区,牧场沟村,红桥村,后店子村,堰河村1组、2组、3组(公路沿线区域);茶店镇:蔡家岭村,二道坡村,樱桃沟村,茶店村,神河社区,长岭沟村,长坪村,大岭山村6组、7组、14组(神定河沿岸区域);柳陂镇:凤凰岛小区,朋儒村,垭子村,新集镇,金矿村,黄家坪村,吴家沟村,高岭村,舒家沟村,大桥村,山跟前村,朱家湾村,兴盛村,青龙山村,刘家桥村,亮子湾村,挖断岗村;谭家湾镇:谭家湾村,水乐园社区,东茶亭村,十方院村;杨溪铺镇:杨溪铺村,财神庙村,刘家沟村等,全面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丹江口市

丹江口市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城区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区域:东环路立交桥至三官殿老孟土路与水都大道交汇处以内,太和大道伍家岭隧道以东区域,旅游港至环库路三官殿段及右岸新城区、丹江口大桥至丹江大坝以内区域。

房县

农历腊月廿三至正月十六,房县中心城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禁止燃放。

竹山县

竹山县县城禁鞭具体范围是:东至城关莲花村、桥东村,西至潘口水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潘口乡悬鼓洲一线,北至邓坪工业园环形区域。禁鞭时间为:除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十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竹溪县

竹溪县城重点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区域范围为:东以谷竹高速公路水坪出口沿北环路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为界;西以五峰山梁至诚信液化气站至西屏路至县职校前沿鄂陕大道至梅探沟(老石灰窑)路口、梅探沟核桃基地通村路至长岭村五组李先付二层民房至谷竹高速公路为界;南以谷竹高速公路为界;北边西段以诚信液化气站至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以五峰山梁为界,北边东段以洛河路口二道堰倒虹吸至金铜岭山体公园以二道堰为界。

除禁放区外,县城规划区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燃放的限制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下列时间和情形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一)春节(农历除夕日至次年正月16日)期间;(二)婚嫁、丧事活动。

郧西县

郧西县自2020年1月1起,在重点区域限制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郧西县城关镇区域为禁鞭区域,全年禁止燃烟花爆竹。其余十七个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所在地中心集镇规划区域内为限鞭区域,在限鞭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十五除外。

武当山特区

武当山特区自2019年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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