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贾龙友 乐绪懿 报道:郧西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察查获,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啪啪啪!...”2月25日,郧西县六郎派出所民警在值班时突然听到集镇某处响起一阵清脆的鞭炮声,民警立即携带单警装备前往鞭炮传来的方向进行核查。
在现场,民警发现一男子站在刚刚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碎屑旁边。见到民警,男子主动承认了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经了解,该男子姓孙,家住在郧阳区,其亲戚居住在六郎集镇。当日,孙某来给亲戚拜年,按照往年民间拜年的习俗燃放了一封鞭炮。
民警对孙某进行了教育并处以100元罚款之处罚。
“我大意了,实不该在限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经过教育,当事人孙某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公安机关缴纳了罚款。
据介绍,郧西县城关镇范围内全年禁鞭,各乡镇集镇,除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几日可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