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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的!茅箭警方查处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时间:2019-02-02 20:4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宋建彬 通讯员 白天燕 报道:2019年1月1日起,十堰市九县市区城区全面禁鞭,但仍有个别市民存侥幸心理,想着办法地“藏炮”带进市区。2月1日和2日,茅箭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查缉卡口陆续查扣了两桶烟花和15挂鞭炮,并对当事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1日上午11时许,人民路派出所联合十堰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施洋路十方路口处设卡对途经的私家车、面包车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同志你好,例行‘禁鞭’检查,请你打开后备箱,谢谢配合!”当一辆面包车停在执勤民警任杰面前后,任杰对司机讲明了拦车缘由。随后,任杰对该辆面包车进行搜查,在后备箱的一个纸箱子内,任杰发现了一个透明塑料袋,袋内正装着被禁止携带的鞭炮。任杰当即对面包车司机进行核查。

经查,面包车司机李某称是从房县回十堰城区,鞭炮是他在郧西买的,准备带回老家过年扫墓祭奠时用。任杰对李某违反“禁鞭”规定私自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批评,随后引以反面教材对其进行训诫教育。

“我知道不能违规携带或运输烟花爆竹进市区,但为了图省事,偷偷把鞭炮带回来,没想到在路上被你们查出来了。”李某懊悔地说道。

李某的行为虽已违反“禁鞭”相关规定,但鉴于其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民警依法将鞭炮扣押后对其予以放行。

2日上午11时许,在十堰东高速路口,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和东城开发区派出所联合交警组成查缉小分队,对过往车辆开展毒驾、酒驾和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的查缉时,现场查获一辆载有两桶烟花和五封鞭炮的小轿车,也是在乡下购买准备过年回老家扫墓用的,民警谢琨等人依法将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民警提醒,“禁鞭令”已全面实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将依法收到法律法规的惩处。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茅箭区公安分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举报电话8888110。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