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秦洪涛 报道:“我开车到田汇水产批发市场提货,车子在市场内只停了7分钟,出门时却要收10元钱,而且收据上注明的10元钱是货物转运费,此费用从来没有听说过,该市场的做法不知道是否合理。”日前,市民余先生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近日,记者来到余先生所反映的汉江路田汇水产批发市场,市场里停有2辆大货车,不时有小货车进到市场内,从大货车上提走货物。在道闸的入口处,记者看到了放在地上的货运车辆转运货物管理收费标准的标价牌:货物转运车辆以及外来接货车辆,0至12小时,收费10元/车;12至24小时,收费20元/车。在入口处的墙上,记者发现同样张贴的有该收费标准。
在市场内的一处墙上,记者发现了一则公告:凡没有在本公司租赁冻库的车辆,进入本公司场地转运货物一律收取管理费10元/次……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里,有2辆车分别停放了5分钟、7分钟,出门时都缴纳了10元的停车费。“我只停了5分钟就要收取10元钱,是不是有点贵了?”一位司机说道。
针对收费一事,记者咨询了该市场的一位管理人员。“我们这里是货物转运的地方,并不是专门的停车场,收的10元钱是货物转运费,并不是停车费。”该管理人员说,他们也不想让人在院内进行货物中转,来往的人员与车辆多了之后,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2021年丢失货物的总价达到了60万元,为此市场内部增加了大量的视频监控并组织人员来回巡逻,尽量保证商家货物的安全性。
针对余先生质疑收费不合理一事,记者致电市发改委价格科,该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价格政策规定,无论是否在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停车场,半小时以内都是免收停车费的。此市场是否是停车场?如果不是,那么以“货物转运费”的名目收取的10元钱是否合法,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随后,记者致电张湾区汉江市场监管所,该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田汇水产批发市场以前是针对内部租赁冻库车辆进出停放的。“以前大货车到达该地后,直接停放在路边进行货物转运,非常影响交通,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地附近,只有田汇水产批发市场院子比较大,符合物流转运的要求,于是在附近的交警部门和社区的协调下,市场负责人同意在市场内进行货物转运,但考虑到视频监控、人工、货物的管理等原因,每次进入市场内进行货物转运的车辆,市场管理方收取10元的货物转运费,这个费用并不是停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