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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直播 | 居民楼门厅内设电动车停车位 业主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这样回复

时间:2022-05-09 08:26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小区楼栋门厅内停了很多电动车。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秦洪涛 报道:“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楼栋门厅里设置了专门的电动车停车位,很多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栋门厅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6日,家住茅箭区文华路友德公馆3号楼的市民王先生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

7日上午,记者来到友德公馆小区3号楼看到,该楼栋门厅面积大概有200多平方米,在电梯间的正对面以及右侧设置了电动车停车位,部分位置还安的有电动车锁车桩,车位上则停放了十几辆电动车。

记者在小区走访了一圈,并未发现其他楼栋有电动车停放的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友德公馆所在的十堰市朋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物业公司经理陈勇介绍,小区自2020年6月份交房以来,目前已装修300余户,近2年时间里,在电动车业主的不断要求下,实地查看后认为3号楼门厅凹进去的部分可以停放电动车,而且又不占据疏散通道,在尽量满足业主的需求,又不影响安全隐患的前提下,物业公司于今年4月中旬在3号楼门厅里设置了电动车停车位。

“3号楼的门厅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相当于架空层,里面是不允许充电的。”陈勇说,小区类似于3号楼架空层门厅的情况总共有4栋楼,但是其他楼栋是禁止电动车停放的。陈勇进一步解释道,由于小区大门在3号楼与5号楼之间,到达5号楼或者其他楼栋则需要在小区内绕行,而小区内是禁止骑行的,所以整个小区的电动车选择在3号楼停放。

“目前的停放位置只是处于临时过渡时期,后期有合适的停放位置后,会及时清走。”陈勇说,对于目前的情况,会重点管控该区域,从进入小区大门就告知业主禁止在小区骑行,然后引导业主规范车辆停放,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以及人员安全。

针对该情况,记者咨询了消防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居民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违反本规定,由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