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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直播|上户半年的新车发生自燃 厂家:打火机放在车里所致,不予赔付

时间:2022-03-02 09:06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秦洪涛 报道:近日,市民张先生(化姓)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他于去年8月份购买了一辆新车,今年1月份的时候发生自燃事故。事后,厂家鉴定为由车上放置的打火机引起的车辆燃烧事故,系人为原因,厂家不予赔付,4S店也不予修理。目前车辆仍然停在4S店,他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同时对厂家的鉴定结果表示不认可,准备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再做鉴定。

2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红卫工业园新区的十堰东贸轩威专营店,在该4S店的维修车间,记者看到了张先生的车。打开车门,明显能看到座位上使用灭火器留下的白色粉末,车辆仪表显示台部分烧毁,显示屏下方位置以及档把位置已全部烧毁,车前挡玻璃以及后视镜破裂,车顶也有一部分被烧毁。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去年8月份在该店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牌天籁轿车,今年1月13日,他早上6点多开车从丹江口市出发到十堰办事,7时40分左右到达十堰东附近的一个工厂,由于着急上厕所,为了保持车内的舒适温度,车辆没有熄火并开着暖风,他就下车了。“回来的时候就发觉不对劲,双闪警示灯不知为何一直在闪。”张先生说,他一打开车门,突然“轰”的一声,车直接从显示屏位置燃烧起来了。情急之下,张先生立即跑到该工厂,说明情况后,他拿着厂里的灭火器,在工厂工人的帮助下将火扑灭。

火扑灭后,4S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并联系拖车将车拖到4S店,表示会进行下一步的鉴定检查维修。张先生表示,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中,保险公司表示由于车辆购买的有自燃险,相关车辆维修费用、务工费用等保险公司会进行正常理赔。“我承认这次车辆自燃我有一定的责任,不该把打火机和香烟放在车里,但是,我认为车辆本身也有一定的质量问题,4S店作为经销商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张先生说。

据东风日产十堰东贸轩威4S店车间主任孙经理介绍,接到张先生的车后,4S店也第一时间积极联系了厂家,通过视频鉴定,厂家给出的结论是人为所致,是因车内放置的打火机引起的燃烧,与车辆自身质量并无关系,不予赔付。“车辆维修费用大概在3万元左右,出于关怀客户的角度,4S店可以赠予客户两次保养,别的无能为力。”张经理说,一旦赔付,就等于承认了是车辆质量问题引起的自燃,如果张先生对厂家的鉴定结果不认可,可以找相关部门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鉴定。在此期间,4S店也会积极配合客户提供一切检测资料,如果检测结果与厂家不一致,4S店会及时与厂家沟通,积极帮助客户争取利益。孙经理表示,因为客户不同意直接走保险维修,那么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走司法途径,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最后,张先生表示会再咨询相关部门以及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尽量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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