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季栋 报道: “同一个小区,经济适用房停车费一个月50元,公租房的一个月却要80元,感觉不合理。”近日,住在张湾区车城西路家和苑小区的秦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了这一问题。
秦先生介绍,他于2015年年底申请到了家和苑小区的一套公租房。两年后,他通过抵账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富康牌机动车,此后每月按照50元的标准缴纳停车费。今年5月,他的停车费突然上涨到80元每月。
“就我们公租房居民的停车费涨了,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停车费并没有上涨,所以感觉不太合理。”秦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家和苑小区是由政府出资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小区内既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也有廉租房和公租房。家和苑小区物业公司陶经理告诉记者,公租房居民停车费价格上涨并非物业公司定的,而是由小区业委会、当地社区等参与定的,物业公司只是执行者。
针对家和苑小区公租房居民停车费上涨一事,记者采访了张湾区房地产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家和苑小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业主具有产权,公租房的业主并没有产权。因此,小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也不相同。由于小区一直存在停车位不足的情况,经过当地社区、小区业委会及相关部门决定,对公租房居民停车费进行了一定上调,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