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郝梦 通讯员 任磊 报道:十堰一位的哥在营运过程中吸烟,结果收到了道路交通执法支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出租车内禁止吸烟是最基本的文明守则,而驾驶员杨某却违反禁烟规定,在车内吸烟,被十堰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逮个正着,他们依照《十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杨某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处罚。
4月26日16时左右,十堰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十堰东高铁站检查时发现,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在停车等待乘客下车期间,从兜里掏出一包香烟,随即点燃叼在嘴里开吸。车辆启动后,该驾驶员仍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夹着香烟,时不时地还向窗外弹着烟灰。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摄像取证,并调取车内监控视频,查实了这起公共交通工具内违规吸烟行为,并根据《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该车驾驶员杨某处以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十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我们支队针对出租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十堰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出租车内张贴有禁烟标识,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提出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禁烟成效并不明显。《十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后,对于此类不文明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出租车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从而促进行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据悉,下一步,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推进《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企业,要求出租车企业在每月驾驶员培训会上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同时,采取视频抽查的方式,查处出租车驾驶员吸烟行为,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