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李丽 郭伟 报道:日前,十堰市《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平台保障服务评价标准》通过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专家组终期评审。这标志着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评价“十堰模式”成为全省行业标准,将在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推广实施。
自2019年5月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评价标准立项以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认真研判全省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情况,广泛收集保障服务评价相关信息,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从考评原则、评价指标、评价周期、组织形式、满意度等方面编制完成服务评价标准化体系,为推进公车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得到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专家组一致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