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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时间:2020-04-22 08:39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日前,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及强化措施等。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形成了反馈意见,并于2019年5月6日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为切实落实“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了《十堰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2%、12%、15%和18%以上;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消除神定河、泗河劣V类水体,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100%,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整改方案》梳理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9项(均为全省共性问题),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项 (其中共性问题1项,个性问题1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以及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等六项强化措施。

我市将认真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坚决、主动、彻底抓好整改,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到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回头看”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对督办检查中发现的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整改方案》详 情 请 点 击 http://www.shiyan.gov.cn/2018ztzl/zysthbdc/zxdt_58039/

( 责任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