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汽车加“渗水油”多次熄火,车主得到1400元赔偿

时间:2020-03-30 14:5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韩玉砚 通讯员 胡君 报道:在加油站加油后,车辆频频出现熄火、趴窝的情况。3月19日,车主张女士向12315反映了她遭遇的烦心事。近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原来是加油站储油箱进水所致。经调解,车主得到1400元赔偿。

3月19日,张女士拨打12315热线反映:1月29日,她在张湾区车城街办某加油站添加98#汽油。不料行驶3公里后,车辆自动熄火,多次尝试仍无法启动。随后,车辆被拖至4S店进行维修到疫情结束。张女士怀疑当日车辆添加的油品存在问题,所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车城所执法人员前往加油站核实情况。加油站工作人员解释称,当时加油站地下水位升高,又因抽水泵断电无法及时处理,导致地下水漫进了98#储油箱内。

1月29日,加油站就通过自查发现了此问题,随后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添加了98#“进水油”的车主,但一直未能联系上张女士。

近日,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责令加油站赔偿车主费用共计1400元,并为该车加满一箱油表示歉意,消费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怀疑汽车加入掺水汽油,要保留好加油发票,再与加油站沟通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帮助。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