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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撞坏护栏逃逸 肇事司机4天后落网 别把护栏不当回事

时间:2020-01-10 17:0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实习生 郜子达 报道:9日,经过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连续4天的侦查,在郧阳区将雨夜撞坏马路中间护栏后逃逸的男子张某某抓获。

1月5日凌晨,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接报警,称有人将发展大道万达广场红绿灯路口处护栏撞坏。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肇事司机已经逃离现场,现场护栏损坏严重。

办案民警克服困难,加班加点调查取证,经过4天的不懈努力,确定了嫌疑人为张某某,系郧阳区一卖菜为业的村民。1月9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郧阳区鲍峡镇某菜市场将其抓获归案。

肇事逃逸司机张某某称,当天凌晨,他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十堰城区批发蔬菜准备回郧阳区贩卖,由于下雨视线不好,在行至发展大道万达广场红绿灯路口处时,撞上了路中的护栏。事故发生后,因害怕赔偿,张某某便选择逃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任宏伟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罚款2000元。破坏或撞坏交通安全设施逃逸举报电话:110、8600122、8880122。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