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十堰晚报)见习记者 王堂 通讯员 庹丽 报道:8月初,我市出现大范围强降雨,暴雨洪涝致部分乡镇受灾严重。省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救灾物资和资金,并发放至受灾区域。
为规范水灾救灾物资及资金使用管理,市红十字会党组精心筹划组织,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并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水灾救灾物资及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省、市两级下拨的物资及资金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救灾物资及资金到位情况,对所接收的物资必须及时做好清点登记并迅速下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对已核实的灾情,要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在接收处置和采购、分发救灾款物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在灾民集中安置处或受灾村委会公布市县两级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接受救灾资金的县(市、区),应当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