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十堰明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时间表 到2020年生态环境大变样

时间:2018-08-11 10:17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徐飞鸿 报道: 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紧盯国家、省、市交办的101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08个信访件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进行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

在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加强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等项目建设,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城区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城和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在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方面,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86%以上。到2020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总氮除外),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达到91.6%以上。

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方面,方案强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完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任务。

据了解,为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包县(市、区)督办。对推进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的部门、个人,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的落实,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

( 责任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