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仲夏清晨,漫步十堰城区河道,天蓝水绿,风景如画;行走在大街小巷,干净整洁,绿树成荫;置身于广袤田野,山清水秀,空气清新……
能有这样一幅“山青、水绿、天蓝、地净”的美丽画卷,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健全环保体制机制;得益于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密切合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捍卫国家卫生城市荣誉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十堰蓝”已成常态
“没想到十堰‘治气’长期坚持‘挂图作战’,精准到了每一天!”前不久,上级环保部门一位领导来我市调研,看到市大气办墙壁上一块“2014年-2018年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表”时感慨地说。
这张表由近2000张蓝、黄、红、褐等不同颜色小卡片粘贴而成,每张小卡片代表一天,其中蓝色黄色小卡片表示空气质量优良,红色褐色小卡片则表示空气质量不达标,直观反映出十堰城区五年“气质”变化趋势。
近年来,我市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我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大气办”,精准发力打出“组合拳”:全市39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两家热电厂建成深度脱硝设施;700多台渣土车全部实现封闭运输;162座加油站、2座油库、79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1440家餐饮单位逐步装上油烟净化设施;全市近3万台黄标车全部淘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道路扬尘实现源头管控……
艰辛付出换来累累硕果。与五年前相比,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从227天上升到2017年的314天,达标率从62.2%上升到86%。PM2.5
提前三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五河”治理成样板
“靠近河边那扇窗户,以前一年四季不敢开,现在每天起床头件事,就是打开窗呼吸清新空气。”家住城区犟河边上的居民张女士说,记忆中的河流回来了。
包括犟河在内,几年前我市城区还有神定河、泗河、剑河、官山河等五条河水质不达标。为啃下这一“硬骨头”,我市不等不靠,编制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并建立“河长制”,大刀阔斧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超18亿元,大力实施截污、控污、清污、减污、治污五大工程,累计清除污泥和垃圾561万吨,整治排污口590个,完成河道清淤138公里;建成生态跌水坝16座,建设生态河道130公里;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00多公里;关闭和搬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34家;拆除库区网箱18万余只;拒批145个有环境风险的重大项目;关闭转产规模以上企业560家;建成全省最大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处理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建成日处理能力4万吨人工快渗工程,优化河流水质……我市“五河”治理经验,被推介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样板。
一系列举措,让五条河实现了“不黑不臭有鱼游”。目前,官山河水质达到二类标准,犟河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目标;神定河水质平均值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标准;泗河污染物浓度较治理前下降七成以上;剑河水质稳定保持在二类。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医源性污水排放处理率达100%,医疗废物全部统一收集处理,全市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一方面全面整治境内河流,另一方面大力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我市成立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多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杜绝各类环境违法现象。同时,加强水源水质监测,防范各类环境风险,对各项整治情况进行常态化指导、稽查、督办,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的目标。
制度创新提水平
在捍卫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的行动中,我市注重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实效。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40余个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并在全省率先实施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方考核。目前已对2个单位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10多个单位实施环保“一票否决”预警,形成了顺畅的环保考核、问责机制。
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任副主任的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聘请15名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高位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每月公布各县(市、区)空气、水环境质量排名;每年归集1300万元水质达标保证金,对各县(市、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奖优罚劣。通过扎实开展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我市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重视环保工作蔚然成风。
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出台《十堰市山体保护条例》和《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并将12月12日确定为十堰市生态文明日。
今年3月22日,我市正式吹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冲锋号角,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度普及生态文明观念、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等十大重点任务。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捍卫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美丽十堰,350万十堰人民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