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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今年将全面完成1353个村环境整治

时间:2018-05-04 08:5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郑巧丽 报道:日前,十堰市出台 《2018年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堰今年将全面完成1353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现丹江口库区垃圾全收集、污水全处理。

根据《方案》,我市将采取措施,确保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5%;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指导、检查、督办和考核,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农村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环委会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各县(市、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严格实行第三方考核,对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项目验收不过关、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由市农治办进行日常检查督导。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